周至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关中环线至解家沟村、周塬路至虎峪村)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概要:
(略) | |||
采购(略) | 周至县交通运输局20(略)年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环中环线至解家沟村、周塬路至虎峪村)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周至县 | 公告时间 | 20(略)年05月14日 09:(略) |
首次公告日期 | 20(略)年05月13日 | 更正日期 | 20(略)年05月14日 |
联系(略): | |||
项目联系人 | 李路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略)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咸通北路8号(太平洋保险公司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一、(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周至县交通运输局20(略)年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环中环线至解家沟村、周塬路至虎峪村)
首次公告日期:20(略)年05月13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略)
更正原因:
项目名称更正
更正内容:
周至县交通运输局20(略)年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关中环线至解家沟村、周塬路至虎峪村)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略)年05月14日
1、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应携带有效期内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谢绝邮寄;
2、供应商须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略)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文第16条规定,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投标(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应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若您因为一些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略)@qq.com告知我们,感谢您的配合。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咸通北路8号(太平洋保险公司5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略)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20(略)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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