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情况
(略)雷迪森酒店中央空调外机移机项目,磋商项目编号:(略)
1、中选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选候选人第 1 名:浙江众思锐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磋商最后报价:(略)元,工作质量目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服务期:合同签订后7天内。
中选候选人第 2 名:象山拓浦电子工程有限公司,磋商最后报价:(略)元,工作质量目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服务期:合同签订后7天内。
中选候选人第 3 名:宁波林饰建筑工程设施有限公司,磋商最后报价:(略)元,工作质量目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服务期:合同签订后7天内。
中选候选人第 4 名:宁波华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磋商最后报价:(略)元,工作质量目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服务期:合同签订后7天内。
2、中选候选人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选候选人(浙江众思锐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磋商申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当日没有被“信用中国”((略)gov.cn)列入失信黑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中选候选人(象山拓浦电子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1)具有独立(略)
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磋商申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当日没有被“信用中国”((略)gov.cn)列入失信黑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中选候选人(宁波林饰建筑工程设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磋商申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当日没有被“信用中国”((略)gov.cn)列入失信黑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中选候选人(宁波华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磋商申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当日没有被“信用中国”((略)gov.cn)列入失信黑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中选候选人的评审情况
中选候选人(浙江众思锐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评审情况:经评审通过(略), 综合得分第一名,推荐为第一中选候选人;
中选候选人(象山拓浦电子工程有限公司)的评审情况:经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 综合得分第二名,推荐为第二中选候选人;
中选候选人(宁波林饰建(略))的评审情况:经评审通(略), 综合得分第三名,推荐为第三中选候选人;
中选候选人(宁波华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评审情况:经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 综合得分第三名,推荐为第三中选候选人;
二、提出(略)
公示期为 2024 年 5月 13日至 5月 15日,报价人(略),请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找别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由被授权委托人签署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其他
公示期间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将(略)。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宁波市象山县新桥镇影视大道 11 号中国海影城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