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11
简介
**至金田公路(**至**大鹏段)工程已于2025年5月10日顺**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至金田公路(**至**大鹏段)工程
项目地点:**市**县和**市**县
工程概况:**至金田公路(**至**大鹏段)工程位于**壮族自治区**市**县和**市**县境内,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路线起点位于**市**县县城南面新联村,终点于上村屯接入国安至垌心连接线,路线全长71.756km,完全利用段长4.077km,实际建设段长67.679km。
本项目属于改扩建建设类项目,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和40km/h,路基宽度采用10m和8.5m,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和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大桥318.225m/3座,中桥675.446m/12座,涵洞260道。****养护站2处;便民候车亭18座。实际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附属设施工程、排水及防护工程、绿化工程、交安工程和临时工程。
项目于2018年1月开工,2021年11月完工,总工期47个月。
二、公众反映问题及意见的主要方式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及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信箱或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反映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问题及意见。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三、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工作日(2023年5月11日至2024年6月6日,以实际公示为准)。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谭加从 137****1098
五、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地址:**市**塘区新康西路158号
联系人及电话:莫工 138****1591
传真:0771-****631
电子邮箱:****@qq.com
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见本次公示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