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标的物为**华翔汽车轻量化产品产能提升项目2#联合厂房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沥青混凝土物资,本次招标控制价:971382元 。 2本次招标采取公开(略)方式。 3具体规格型号、供应量详见附件。 4供货时间: 预计进场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具体供货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承包人必须保证按发包人书面通知(计划)准时进场;若发包人计划调整,须在48小时前通知中标人(通知的方式以书面为准);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进场不及时,造成发包人工程停工待料的,由承包人赔偿其损失,发包人同时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承包人。 5交货地点:**省**市高新区育民东路**华翔汽车轻量化产品产能提升项目2#联合厂房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 6技术要求: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和技术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6.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交底资料(方案),必要时提供计算说明书,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核书面确认后作为乙方加工混凝土的依据。乙方所提供的沥青混凝土规格型号、技术标准、技术参数、原材料等必须满足甲方要求。 6.2乙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各项指标均须满足以下标准要求: (1)符合《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等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相关的现行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检测方法。 6.3乙方保证所提供混凝土在任何时刻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否则,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赔偿责任。 6.4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诉求 4 小时内(以双方认可的通知方式为准)给予应答。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更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属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应积极配合解决。若乙方在收到甲方诉求 4 小时内未作出书面应答,则视为乙方承认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进行自行处理,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6.5全部材料必须为原生料、禁止使用再生料施工。 7验收方式及要求:质量验收: 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和技术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数量验收: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实计算工程量,并扣平石、除检查井、雨水收水口等**面积 8报价方式:按照项目材料明细的组价方式报价,同时报出所有规格的总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装车费、运费、复检费(如环保节能检测费)、税金、利润及工地落地前所有费用,含卸车费。价格包含摊铺及压实、地面找平、机械柴油费用以及人工费、机械费用。 9付款方式:政府竣工验收,业主支付完成此笔工程进度款后,向乙方支付双方结算价款的60%,待甲方与业主完成工程整体竣工结算,业主支付结算款项后,支付至双方结算价款95%,预留5%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后付清。 10合同签订:本次采购由招标人指定或相关联单位与入围承包人签订合同。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 | 质量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DRWL(略) | 沥青混凝土 | AC-10 | 无 | 330.0 | 立方米 |
2 | DRWL(略) | 沥青混凝土 | AC-25 | 无 | 500.0 | 立方米 |
3 | DRWL(略) | 沥青油 | / | 无 | (略) | 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