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2澄清公告
阳**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2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组织了阳**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2(项目编号:****)的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4年5月10日在**公共**交易信息网、****政府采购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作出如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评估法)2.2.4(1)中 F=6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100 0.5 (评标价>基准价时);F=60-(评标基准价-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100 0.25 (评标价 基准价时)其中:F 0。 变更为 F=6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100 3(评标价>基准价时);F=60-(评标基准价-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100 2 标价 基准价时)其中:F 0。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评估法)2.2.4(3)中 项目经理资格、奖项与业绩3分 近3年获得省级优秀项目经理表彰的得1分;以项目经理身份每主持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得1分,最高2分。 变更为 项目经理资格与业绩2分,以项目经理身份每主持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得1分,最高2分。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评估法)2.2.4(3)中 技术负责人资格与学历 变更新增 技术负责人资格与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1分 近3年以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每主持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得1分,最高1分。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评估法)2.2.4(4)中删除 获得过 高新技术企业 得2分
5、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澄清、变更、修改文件与原招标文件有矛盾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阳****新区钟家湾路37号
联 系 人:程良余
电 话:158****116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阳****新区俞家湾路名发豪庭
联 系 人:乐沙沙
电 话:0714-****828
2024年5月14日
受****的委托,****组织了阳**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2(项目编号:****)的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4年5月10日在**公共**交易信息网、****政府采购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作出如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评估法)2.2.4(1)中 F=6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100 0.5 (评标价>基准价时);F=60-(评标基准价-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100 0.25 (评标价 基准价时)其中:F 0。 变更为 F=6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100 3(评标价>基准价时);F=60-(评标基准价-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100 2 标价 基准价时)其中:F 0。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评估法)2.2.4(3)中 项目经理资格、奖项与业绩3分 近3年获得省级优秀项目经理表彰的得1分;以项目经理身份每主持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得1分,最高2分。 变更为 项目经理资格与业绩2分,以项目经理身份每主持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得1分,最高2分。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评估法)2.2.4(3)中 技术负责人资格与学历 变更新增 技术负责人资格与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1分 近3年以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每主持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得1分,最高1分。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评估法)2.2.4(4)中删除 获得过 高新技术企业 得2分
5、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澄清、变更、修改文件与原招标文件有矛盾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阳****新区钟家湾路37号
联 系 人:程良余
电 话:158****116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阳****新区俞家湾路名发豪庭
联 系 人:乐沙沙
电 话:0714-****828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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