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事业收入财政专户代理银行采购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事业收入财政专户代理银行采购
2.2招标范围:(略)事业收入财政专户代理银行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在**县注册登记设立的营业机构与财政局正常开展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范围且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规定。2、具有《中华人民**国金融许可证》。3、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为准)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024-05-21,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 **市新华区民族路73号金指数国际商务广场B座2206B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其他说明: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1)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规定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略) (授权人报名则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9:00 ,地点为 **县公共**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略)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略): | (略) | |
地址: | **县新华东街32号 | 地址: | **省**市桥西区东风路123号金正君庭 |
邮编: | / | 邮编: | (略) |
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略) |
电话: | (略) | 电话: | (略) |
传真: | (略) | 传真: | (略)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略)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