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为保障我县人民群众安全,提升居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同意实(略)。
二、项目代码:(略)-04-(略)。
三、建设地址:(略)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拟对现状排水管网雨污错混接、断头管、大管接小管实施改造及管道清淤,总共包括18个子项和**排水管总长6500米,管径d(略)0-d1000。其中,(一)松江路现状排水管道(雨污错混接、断头管、清淤)改造工程,**d(略)0-800雨水管452米,**DN(略)0-400污水管180米;(二)新华北街现状排水管道(雨污错混接)改造工程,**DN400污水管50米;(三)同正大道以及周边巷子现状排水管道(雨污错混接)改造工程,**d(略)0-800雨水管133米;**DN(略)0-400污水管560米;清淤管道管径d500,共5米;(四)新江路现状排水管道(雨污错混接)改造工程,**d400污水管150米;(五)**路现状排水管道(雨污错混接)改造工程,**d400污水管22米;(六)**路污水直排口改造工程,**d800雨水管35米;**DN(略)0-400污水管39米;(七)**路现状排水管道(雨污错混接、断头管、清淤)改造工程,**d(略)0雨水管25米,**DN(略)0-500污水管354米,清淤管道管径d500/500×500,总长度400米;(八)**路现状排水管道(雨污错混接、清淤)改造工程,**d(略)0-800雨水管40米,**DN(略)0-400污水管200米,清淤管道管径d600-d1000,共27米;(九)江边路现状排水管道(缺管)改造工程,**DN(略)0-400污水管250米;(十)新华街南现状排水管道(雨污错混接、清淤)改造工程,**DN(略)0-400污水管40米,清淤管道管径d600,共220米;(十一)松宁路以及松宁路东巷子现状排水管道(雨污错混接、清淤)改造工程,**d800雨水管15米,**DN400污水管50米,清淤管道管径d500,共5米;(十二)扶南大道现状排水管道(雨污错混接、清淤)改造工程,**DN(略)0-400污水管120米,清淤管道管径d400-600mm,共877米;(十三)民生路现状排水管道(雨污错混接)改造工程,**d(略)0-d600雨水管129米,de200-DN500污水管34米;(十四)**路现状排水管道(雨污错混接、断头管、清淤)改造工程,**d(略)0-d800雨水管347米,DN(略)0-DN500污水管162米;(十五)上龙大道现状排水管道(断头管、清淤)改造工程**d600-1000雨水管232米;(十六)城南污水提升泵站排污管改造工程,**DN600污水压力管1260米;(十七)上龙大道西段污水管网改造项目,**DN315污水压力管1060米,(十八)广纳路现状排水管道(污水排口)改造工程,**DN800污水管510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略).1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级财政配套资金。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委托有资质的部门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办理规划、用地等手续后,报我局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县发展和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75(略)015,**县纪委监委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7539239,收信地址:**县同正大道642号人力**大厦A座县纪委监委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邮编:532199)
**县发展和改革局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