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县**排水工程三期项目建议书的函》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委、****工作部署,为保障我县人民群众安全,提升居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同意实施**县**排水工程三期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地址:**县**。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拟对现状排水管网雨污错混接、断头管、大管接小管实施改造及管道清淤,总共包括6个子项,**排水管总长8500米,管径d300-d1800。其中,(一)秀湖路现状排水管道(雨污错混接、缺管、清淤)改造工程,**DN300-400污水管1100米;清淤管道管径d500,共400米;(二)罗阳街现状排水管道(雨污错混接、断头管)改造工程,**d800雨水管30米,**DN400污水管1500米;(三)丽园小区现状排水管道(雨污错混接)改造工程,**d300-1200雨水管581米;(四)南密路一巷现状排水管道(雨污错混接)改造工程,**d300-800雨水管416米;(五)同正大道现状排水管道(输水能力)改造工程,**d300-2200雨水管2635米;(六)空港大道现状排水管道(输水能力)改造工程,**d300-1800雨水管2180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594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级财政配套资金。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委托有资质的部门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办理规划、用地等手续后,报我局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015,****纪委****改革局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9,收信地址:**县同正大道642号人力**大厦A座县纪****改革局纪检监察组,邮编:53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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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