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安局**分局社会视频监控系统一期十二个月维保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中山市公安局**分局社会视频监控系统一期十二个月维保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中山市公安局**分局社会视频监控系统一期十二个月维保项目,采购人为(略),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中山市公安局**分局社会视频监控系统一期项目共116个高清视频采集监控点、监控中心平台设备、相应的存储设备、接入交换机以及显示配套设备的维保。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略)为中山市公安局**分局社会视频监控系统一期十二个月维保项目的中标供应商,项目内容为中山市公安局**分局社会视频监控系统一期项目共116个高清视频采集监控点、监控中心平台设备、相应的存储设备、接入交换机以及显示配套设备的维保。(略)邀请三家(中山市双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广信通信服务有限公司、中山市九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进行应答,经专家小组从基础服务能力、技术方案和商务报价进行评审,中山市双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基础服务能力、技术、商务内容应答均满足我方要求,且该公司能提供的解决方案能够满足客户对于该项目的要求,最终中山市双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选,成为该项目的合作商。符合单一来源采购原因说明函中“(7-1)在售前阶段通过合作伙伴选择程序确定合作伙伴或供应来源,并严格按照内控管理规定履行审批决策程序的”,因此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三、单一来源采(略)
中山市双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17日,共3天。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略)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略)
异议接收邮箱:(略)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以书面形式(略)。
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日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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