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略)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略) |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的要求,现就(略)的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工作对社会公众进行信息公告,并征求群众对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在社会稳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略) 1、项目名称:(略) 2、建设单位:(略) 3、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中心城区惠城区桥东片区,北至滨江东路、西至**路、**东江沙路、南至上塘街。 4、工程概要: 项目总占面积11.4公顷,其中:历史文化街(略).9公顷,建设(略).6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水东街历史文化街区内建筑保护修缮及活化利用、历史风貌保护修复与提升、周边环境配套改善、必要基础设施与防灾设施提升、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等。 (一)项目拟对街区内公房进行结构加固、修缮与活化利用,涉及改造建筑面积约17341平方米;(二)针对与整体历史风貌和历史环境不协调的建筑进行外立面整治;(三)拟对水东街与**街进行改造,并配建微型街角活动空间及相关配套服务设施;(四)包括完善和提升必要的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等各项市政基础设施,配建和完善消防设施、环卫设施、便民服务站;(五)**游客服务用房及社会停车场。 (具体建设内容以审批部门批复为准)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征询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周边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2、(略) 征求公示对象对项目建设实施的意见及建议。 三、公示期 自公示发布之(略)。 四、征求公(略) 为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过程中充分研究听取相关各方意见,受项目建设实施影响的居民群众、社会团体与企事业单位,在公示期内可通过电子(略)与建议(为保障各方意见的有效性,请如实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及住址)。 第三方机构:(略) 单位地址:**市天河区**大道31号2001-2002房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E-mail:(略)。 (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