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濉溪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标段(双堆集镇吴井村)
2024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标段(双堆集镇吴井村)合同信息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2024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标段(双堆集镇吴井村) |
合同编号 | 皖F****038-1 |
合同名称 | 2024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标段(双堆集镇吴井村) |
招标人(甲方) | **** |
中标人(乙方) | **** |
合同金额(元) | 33,181,112.81 |
合同期限 | 180 |
合同签署日期 | 2024-05-14 15:00:30 |
合同完成日期 | 2024-11-10 15:00:30 |
质量要求 | 合格 |
代理机构 | **** |
合同附件 | 详情见附件 |
其他 | 工程款按月支付,每月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合格工程量计量价款的80%支付工程款;完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按规定移交竣工资料和竣工决算书后,工程进度款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竣工结算经中介机构审计确认后,支付至审计价的100%,承包人需向发包人单独提供合同金额3%的质量保证金保函((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缴纳方式均可: √银行转账 √银行电汇 √银行保函(纸质、电子均支持) √担保机构担保 √保证保险));待质保期在缺陷责任期满并无质量问题发生后,质量保证金保函方可解除。(其中每次工程进度款的30%打入农民工工资账户)。 林业工程款支付:待质保期满后,林业成活率达到95%以上,其他工程无质量问题支付林业工程款,如林业数量达不到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补植,不能及时补植的扣除林业工程款和质保金,同时对施工单位信誉记****政府网址进行公示,三年内严禁参与**县高标准农田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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