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武发改投资〔2024〕1号
关于****人民医院**分院
综合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报来《关于审批****人民医院**分院综合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项目已列入经**壮族自治区审核并向国家备案形成的“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清单。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人民医院**分院业务用房不足的问题,同意项目立项。项目业主为:****。项目名称由原来建议书批复市的****综合楼项目,变更为****人民医院**分院综合楼项目。
二、项目代码: ****。
三、项目建设地点:**市**区**镇。
四、拟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规划建设一栋6F的综合楼,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0705.2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246.24㎡,地下建筑面积约1459.04㎡,此外,还包括挡土墙、室外水电、****停车场、景观绿化等配套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4287.8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3746.4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272.41万元,预备费约200.94万元,建设期利息约68万元。
六、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业主自筹。
七、接文后请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并严格按核准的招标方案(见附件)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完成后报我局审批。
八、项目业主必须通过在线平台实时填报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其他前期手续信息,每月月底钱报送项目进展信息,直至项目实施完毕。如不按时报送,将会把项目纳入异常名录。
九、项目业主必须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时填报项目审批等其他前期手续信息,按要求报送项目进展信息,直至项目实施完毕。如不按时报送,将会把项目纳入异常名录。
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人民医院**分院综合楼项目招标核准意见
南****改革局
2024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改革局 2024年4月25日 印发
附件:****人民医院**分院综合楼项目招标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招标估算金额(万元)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建筑工程 | √ | √ | √ | 2709.05 | ||||
安装工程 | √ | √ | √ | 763.17 | ||||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 | √ | √ | √ | 274.22 | ||||
监理 | √ | 22.57 | ||||||
设计 | √ | 22.35 | ||||||
勘察 | √ | 9.74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 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2018年第16号令)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2001〕第9号令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以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核准该项工程建设的招标方案。 2.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3.本表其他栏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用、环保费用、前期工作及其他费用、建设期贷款利息、铺底流动资金等。 (注: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400万的不采用招投标;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以下不进行招投标;勘察、设计、监理单项估算投资低于100万的不采用招投标。 2024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