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2024年度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审计(项目名称)GCJS-4、GCJS-5、GCJS-6、GCJS-7(标段名称)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服务(服务名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405GL-****01005、HBSJ-202405GL-****01006、HBSJ-202405GL-****01007
**至**高速公路**南段、**至**高速公路**(陇里)至**(罗针田)段、**至**高速**至**段、**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南段、已分别由****委员会、****运输厅以《关于**至**高速公路**南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鄂交建[2016]507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至**高速公路**(陇里)至**(罗针田)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审批[2012]132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至**高速公路**至**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重点[2011]3号)、《****运输厅关于**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南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鄂交建[2015]125号)批复初步设计。建设资金来****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招标代理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等。
建设规模:**至**高速公路**南段、**至**高速公路**(陇里)至**(罗针田)段、**至**高速**至**段、**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南段。建设规模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其他:投标人中标后应分别与中标标段中相应项目的管理单位签订合同,项目相应的建设单位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至**高速公路**南段、**至**高速公路**(陇里)至**(罗针田)段、**至**高速**至**段、**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南段高速公路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服务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下内容:(1)审查结算的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2)审查建设项目建设过程的合法、合规性,对法规和合同执行的准确性;(3)审查工程量计算准确性、工程量计算规则与计价规范或定额的一致性;(4)审查结算单价是否严格执行合同约定或现行的计价原则、方法;(5)审查变更签证凭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核对变更工程费用;(6)审查索赔是否依据合同约定的索赔处理原则、程序、计算方法以及索赔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7)审查取费标准是否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费用定额标准及有关规定,并审查取费依据的时效性、相符性;(8)审核材料、设备用量及价差调整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9)出具规范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做出项目指标分析;(10)对工程全过程管理出具项目建设管理建议书;(11)协助和配合招标人开展变更、补偿、索赔及结算等事项的洽谈,并准备洽谈资料,做好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以及将洽谈完成后的资料整理成册;(12)配合招标人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诉讼及索赔等相关工作;(13)完成招标人、政府审计部门及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工作;完成因政策调整而增加的其他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4个标段,标段名称GCJS-4、GCJS-5、GCJS-6、GCJS-7,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服务期限:150日历天,计划开始日期2024-6。其中: /。
2.3 其他:GCJS-4、GCJS-5、GCJS-6、GCJS-7计划服务期均为150日历天,计划开始服务日期为2024年6月(具体服务日期以招标人正式下发的通知为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并出具规范完整的结算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同时配合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财务、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4(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其合同的授予将尊重投标人所承诺的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不再授予的标段的其余中标候选人的名次依次递补。
3.4本次招标本项目 不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2)为本项目某一标段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造价咨询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中该标段的投标。(3)投标人****集团2024年度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审计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服务全部标段的投标,但是只允许中1个标段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0日24:00时00分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 、****运输厅网站(http://jtt.****.cn)、****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电话: | 027-****4832 | 电话: | 027-****8356 |
附录: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证件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企业资质(格)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标段 | 业绩最低要求 |
GCJS-4、GCJS-5、GCJS-6、GCJS-7 | 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条单个项目概算总投资不少于20亿元的**高速公路项目的造价审计工作。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1)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2)审计报告;(3)概算批复文件。概算总投资金额以审计报告或项目批复文件为准;若审计报告或概算批复文件未能体现概算总投资金额的,则还需提供能体现概算总投资金额的业主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3、“近5年”是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审计报告时间为准。
4、本项目中提到的造价审计工作业绩是指包含下列工作内容之一的业绩:1、工程跟踪审计;2、工程结算审计;3、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中的工程结算审计。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要求)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人员最低要求 |
GCJS-4、GCJS-5、GCJS-6、GCJS-7 | 项目负责人 | 1 | 高级职称,****建设部造价工程****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近5年内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的造价审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1 | 高级职称,****建设部造价工程****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近5年内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的造价审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造价工程师。 | |
造价工程师 | 6 | 中级职称,****建设部造价工程****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 |
工程师 | 9 | 中级职称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任职要求,应由该业绩项目业主出具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4、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3年12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5、近5年是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业绩证明材料中任职的起始时间为准。
6、本项目中提到的造价审计工作业绩是指包含下列工作内容之一的业绩:1、工程跟踪审计;2、工程结算审计;3、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中的工程结算审计。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9、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未在岗承诺函”,如提供了“主要人员未在岗承诺函”,视为在评标阶段满足相应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要求)
标段 | 财务最低要求 |
GCJS-4、GCJS-5、GCJS-6、GCJS-7 | 1、投标人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2020年、2021年、2022年的三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大于1。 |
注: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或审计机构)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信誉最低要求 | |
GCJS-4、GCJS-5、GCJS-6、GCJS-7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
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仅指: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封面、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名称(如有)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3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
4 |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信誉声明、投标报价清单、拟委任的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技术建议书、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承诺函、主要人员未在岗承诺函。 注:①投标人可在对本项目理解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实际编制技术建议书(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文件格式中所列内容),并上传至投标文件“九、技术建议书”中。投标人技术建议书的格式与内容与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②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③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上述不一致的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 |
5 | 报价唯一 | 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 |
6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
7 | 多标段投标 | 投标人参加了多个标段投标,但未在标段编号在最前的投标文件中填写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顺序。 |
8 | 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无效 |
9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证件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企业资质(格)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
10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条单个项目概算总投资不少于20亿元的**高速公路项目的造价审计工作。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1)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2)审计报告;(3)概算批复文件。概算总投资金额以审计报告或项目批复文件为准;若审计报告或概算批复文件未能体现概算总投资金额的,则还需提供能体现概算总投资金额的业主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3)“近5年”是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审计报告时间为准。 (4)本项目中提到的造价审计工作业绩是指包含下列工作内容之一的业绩:1、工程跟踪审计;2、工程结算审计;3、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中的工程结算审计。 |
11 | 主要人员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项目负责人1名,高级职称,****建设部造价工程****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近5年内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的造价审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1名,高级职称,****建设部造价工程****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近5年内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的造价审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造价工程师。 (3)造价工程师,6名,中级职称****建设部造价工程****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4)工程师,9名,中级职称。 (5)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6)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任职要求,应由该业绩项目业主出具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7)近5年是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业绩证明材料中任职的起始时间为准; (8)本项目中提到的造价审计工作业绩是指包含下列工作内容之一的业绩:1、工程跟踪审计;2、工程结算审计;3、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中的工程结算审计。 (9)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3年12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
12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_2020年、2021年、2022年的三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大于1。 3、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或审计机构)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 |
13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14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15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一)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1)为本项目某一标段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造价咨询单位参加本项目中该标段的投标; (12****集团2024年度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审计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服务某一标段成为中标人后参与本项目其他标段投标。 |
16 | 投标内容 | 不符合招标范围的规定 |
17 | 服务期限 |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18 | 质量标准 |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19 | 投标有效期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20 | 投标保证金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21 | 权利义务 | 不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
22 | 投标价格 | 投标人的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
2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省公共**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其投标均将被否决。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