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略)两处商服分别出租 | 项目编号 | ZZCQ(略)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5月14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变更(略),重新(略)。 | |||||
标的概况 | 房屋现状 | 详见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 | ||||
其他情况 | 1、标的所涉及(略),其他情况(略)。具体情况请意向承租方自行查看。 2、成交后每(略),具体数额详见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该笔押金不包括在承租价格中,如承租方未出现违反合同约定等现象,该笔押金在(略),由出租方退还承租方。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详见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略) | |||||
评估机构 | **拓宇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 |||||
出租底价 | 详见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略)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略) 注册地:(略) 法定代表人:(略) 经济类型:(略)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由**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招租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略),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略),经过(略),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略),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略),如违反上(略),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略)会议纪要 2023.11.11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市财政局 | |||||
特别告知 | 1、租赁期内,出租(略),但承重主墙不可破坏。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因装修(略),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且出租方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2、出租标的按现状进行出租。交易机构将出(略),并不表明能(略),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略),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3、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略)。 4、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租(略)。 5、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6、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略),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7、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8、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如因出租标的规划用途(证载用途)等原因,导致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及证照的,出租方和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所交纳的标的租金不予退还。 9、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略)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10、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略) | |||||
标的交割 | 1、出租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2、在租赁期限内,出租标的所发生的热费、物业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使用费、卫生费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将租金及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略)(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承租方须在签署《成交确认(略)。承租方需另行向出租方交纳承租押金,每套房产的承租押金详见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租赁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对应的承租押金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交易机构在出租标的交割完毕和收到出租方提供租赁合同后,按照租赁合(略)。如租赁合同中无上述约定,出租方须同(略)。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略)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略)。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略)。具体细则请点(略)。 | ||||
现场展示 | 1、展示时间:(略) 2、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略)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内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略))进行会员注册、选择出租标的报名、交纳保证金。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纳:详见《出租标的明细表》。截止时间公告截止日17时00分00秒,按系(略),以资金到账为准。 2、处置: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出租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略)(6)本公告及法(略)。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年4月23日09:(略)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300秒 | |||
服务费 | 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 |||||
附件下载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那先生(略)、王先生(略) | ||||
监督电话 | (略) | |||||
咨询时间 | (略) | |||||
单位地址 | **省**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 |||||
交易机构 | **联合产权交易所:(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