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市**县汤溪河水市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已由****委员会以**发改农〔2024〕13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级以上水利发展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县**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规划治理水土流失34.00hm2,包括:建设坡改梯0.24hm2,水土保持林0.27hm2,保土耕作896.71hm2,封禁治理2503.37hm2。在重点治理片区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环境整治设施,**3m宽生产道路1.512km,生产道路改造0.72km;**沉砂池10口,排水沟1.784km,涵管10处;山坪塘整治2座;**移动公厕1座;生态垃圾桶54个,水保文化宣传1项,农耕小品12个,工程碑1座,封禁治理牌10块;水土保持示范工程1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1项,实施流域人居环境提升工程等(栽植乔木、灌木、草种及配套设施、人居环境改造)。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809.6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最高限价金额:****9403.01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设计图和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县迎宾大道698号 | 地址: | **市**县双江街道青龙路198号 |
联系人: | 贺老师 | 联系人: | 邱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73****0002 | 联系电话: | 023-****0398/158****0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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