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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人畜分离养殖小区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略)政办发〔2018〕6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政办发〔2018〕324号)等文件要求,(略)受(略)的委托,对“(略)人畜分离养殖小区建设项目”以询价邀请方式进行招标,确定邀请:酒泉市同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甘肃国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酒泉佰基土石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略)
二、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1.招标内容
航天镇天仓村人畜分离养殖小区建设。(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2.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安装费、运输费、进退场地清理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和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
3.工期:(略)
4.付款方式:(略)
5.其他要求:
⑴本项目中标后由中标单位负责施工,不得将工程分包转包。
⑵本项目施工采购以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人,但投标(略)。
⑶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⑷项目中标单位,应在中标公示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略)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小写:¥(略).51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叁万肆仟叁佰陆拾叁元伍角壹分。
四、竞价办法:最低(略)(在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的资质及采购内容的前提下,选择合理低价竞标人),若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限额以下工程阳光交易系统自动推荐的成交供应商不符合采购人下列要求,采购人将不予采纳。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工程施工等与本项目相关业务内容;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备注:以上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需以扫描件形式(加盖企业鲜章)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略)com.cn/),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全的竞价单位将被拒绝。资格审查资料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审查通过后竞价有效。
六、竞标无效说明:
1.恶意低价谋取中标的,低于市场均价恶意竞标,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予采纳。
2.资格性审查未通过,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
七、(略):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网(http://(略)com.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竞价。
八、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上传截止时间:(略)
竞价截止时间:(略)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招标人:(略)
联系人:张鹏礼 联系电话:(略)
地 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邓亚萍 联系电话:(略)
地 址:(略)
(略)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