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隆安生态环境局2024年5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2024年5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5-14 11:11
一、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及批复文件 | 审批时间 |
1 | 关于**比亚迪综合测试场排水通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南审隆环建〔2024〕10号 | 2024.5.11 |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771-****930;联系地址**县**镇文塔路91号 **** 邮编 532700;传真 0771-****371。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表格名称
办结公告2024.5.14(南审隆环建【2024】10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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