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阊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试点项目-阊江(新黎明大桥北段)及榨坞河(新老城区连接段)生态修复工程EPC(工程总承包)答疑澄清公告
【答疑(略)(新黎明大桥北段)及榨坞河(新老城区连接段)生态修复工程EPC(工程总承包)答疑澄清公告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 (略)
累计办理时间: (略)
是否逾期: 否
答疑澄清提交
提交人:
办理状态:
提交
提交节点:
2024-05-14 16:(略)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5分
招标人确认
办理状态:
请审核
办理时间:
2024-05-14 16:(略)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4分
项目负责人
办理状态:
已发布
办理时间:
2024-05-14 17:(略)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4分
项目编号 | (略)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略)B-(略)-(略)-3 |
信息来源 | **市公共**交易中心**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市**县 |
信息(略) | (略)7:10:37 | 0 |
标段信息 第一次澄清文件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1 | (略)A | **县阊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试点项目-阊江(新黎(略))及榨坞河(新老城区连接段)生态修复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 公开招标 | 2954.25 |
答疑澄清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
主要(略)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县阊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试点项目-阊江(新黎明大桥北段)及榨坞河(新老城区连接段)生态(略)(工程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日期:(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略)) (略)万元”。 2、本项目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略)(污染修复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现修改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土保持)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投标报价中:“投标总价及分项报价表中:投标总价=【设计费+工程建安费结算系数*(略)元(建安费用)”现修改为“投标总价=【设计费+工程建安费结算系数*(略)元(建安费用)” 其他内容不变,给各位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2024年0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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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图纸等相关附件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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