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区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 **市****委员会以 潼发改审[2023]4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和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柏梓**堂村、黎嘴村、**村、龙庙村、桥亭村、石梯村、水头社区、兴佛村、羊堡村、尹坝村;太安镇**村、黑湾村、**村、头滩村;塘坝镇俞桥村、封坝村、石花村、天印村、小屋社区、龙珠社区、半街社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实施规模面积36000亩(其中**12900亩、改造提升23100亩)。2.田块整治工程:条田整治2218.9亩,梯田整治1486.4亩,缓坡整治379.1亩,梯台整治 843.1 亩,稻虾养殖 723.7 亩,旱改水整治 55.9 亩,恢复地类整治 179.3 亩,耕作机械进出种植带 11600m。3.灌溉与排水工程:泵站7 座,新修200m3 蓄水池13座,新修2.5m宽盖板沟(1.2×1.0)1192m,新修2.5m宽盖板沟(1.0×0.8)11354m,新修1.2m×1.0m排水沟 4514m,新修 1.0m×0.8m 排水沟 13285m,新修 0.6m×0.8m 排水沟3735m,整修 1.2m×1.5m 排水沟 1738m,新修 0.4m×0.5m 排水沟(土质)224m,下沟梯步 65 个,沉沙凼 119 个,**Φ250PE 管 1.25Mpa3157m,**Φ200PE 管 1.25Mpa17195m,**Φ160PE 管 1.25Mpa38320m,**Φ110PE 管 1.25Mpa12788m,新修连接口 20 处,DN300 涵管(4.5m/处,2.5m耕作道)30 座,DN300 涵管(5.5m/处,3.0m 机耕道)126 座,DN600 涵管(4.5m/处,2.5m 耕作道)29 座,DN600 涵管(5.5M/处,3.0M 机耕道)115 座,DN1000 涵管(4.5m/处,2.5m 耕作道)5 座,盖板涵 3 座。4.田间道路工程:新修 2.5m 宽耕作道(硬基段)8013m,新修 2.5m 宽耕作道(软基段)5860m,新修 3.0m 宽田间道(硬基段)1164m,新修 3.0m 宽田间道(软基段)391m,整修 3.0m 宽混凝土田间道(硬基段)59447m,错车道 110 处,交叉口 395 处,回车场 48 处,弯道加宽 256 处。5.其他工程:公示牌 3 座,工号牌 322 个,警示牌 396 个。6.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土壤培肥工程 3809.1 亩。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8925.2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8065.68万元。
2.4 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包括现状产业分布、经营主体调查等)、建设范围内(36000亩)的工程施工、项目运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1)施工部分:包含田块整治、**泵站、**蓄水池、**盖板沟、排水沟**及整治、**涵管、新(改)建道路、公示牌、工号牌、警示牌、土壤配肥、竣工图编制、配合竣工验收、档案移交、质量保修以及配合办理新增耕地指标验收入库等。
(2)运营部分:负责按照不低于本次项目建设任务面积的15%进行流转并自主经营(已有种植户或老百姓不愿流转的土地除外),制定运营方案,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公司加农户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促进项目区产业发展提档升级,带动周边群众就近就地就业和持续稳定增收。
2.5 工期要求: 16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A)、(B):
(A)施工资质: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B)运营资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
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的组成不得超过二个单位。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区**街道金佛大道333号 | 地址: | |
联系人: | 黄老师 | 联系人: | 赖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402260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2109 | 联系电话: | 189****9733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区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期)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交易中心 | ****银行****营业部 | 955********09434956 |
******交易中心 | ****银行**兴潼支行 | 311********001********05865 |
******交易中心 | 中国银行****支行 | 114****24626VA00135 |
******交易中心 | ****银行****公司**桥南支行 | 500********052500737-004778 |
******交易中心 | ****银行**支行 | 170********100********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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