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关于****桶装水、瓶装水建设
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桶装水、瓶装水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88-****569
传 真:0888-****208
通讯地址:****中心镇华兴巷97号
邮 编:674800
项目名称 | ****桶装水、瓶装水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新庄乡腊子庄 |
建设单位 | **** |
评价单位 | ******公司 |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桶装水、瓶装水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省**市**县新庄乡腊子庄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万元,占总投资的29%。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瓶装水生产线、桶装水生产线各一条,新增部分取水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500豪升瓶装水60万/年、350豪升瓶装水30万/年、18.9升桶装水15万/年。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167.29平方米,其中永久占地1167.29平方米。 |
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 大气:本项目在现有闲置厂房内安装设备,不再建设新的建筑物,施工期大气影响主要是设备搬运安装等过程产生颗粒物,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减轻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 水污染:施工过程产生的生活废水,依托现有的化粪池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不外排。 噪声:施工期间严格近《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进行施工噪声的控制,以减少工程建设施工对周边造成的声环境影响。 运营期: 废气:本项目使用成品瓶胚,瓶胚主要原料为聚对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吹瓶过程会有少量非甲烷总烃产生,废气通过集气罩集中收集后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后通过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须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须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为水桶和水瓶清洗废水、车间冲洗废水、反渗透浓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实验室废水全部收集到废液桶,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噪声:合理布局厂区生产设备,设备置于厂房内或采取减振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水桶、塑料瓶(统一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废弃石英沙、废活性炭、废棉纱棒(统一收****公司处置)等;危险废物主为是废活性炭、培养基废物(琼脂)、化验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机或无机溶剂的试剂废液,定期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处置率100%。一般工业固废的收集和贮存严格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妥善贮存,并规范处置。 |
****环境局**分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