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设工程测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怀宁分公司食堂食材、零星消耗品等采购(2024年度)(项目编号AHCJ-2024-142)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怀宁分公司食堂食材、零星消耗品等采购(2024年度)(项目编号:(略))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略)怀宁分公司食堂食材、零星消耗品等采购(2024年度)
项目编号:(略)
招标(采购)方式:(略)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开标(采购)日期:(略)
招 标 人:(略)
招标代理:(略)
中标候选人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怀宁县高河镇滕老四蔬菜批发部,含税报价(略)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橘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含税报价(略).4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合肥徽子安商贸有限公司,含税报价(略)元
公示期限:(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略)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9号201室,联系电话:0551-62878578。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略),应当由(略)(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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