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略)
原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日期:(略)
(略)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一、本项目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2.2项目经理业绩与供应商业绩变更为: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项目经理业绩 |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体育场地或运动场地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8分,本项满分24分。 注: 1、响应文件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合同; (2)交(竣)工验(略)。 2、未提(略)。(若合同和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未能体现签订时间、工程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须出具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 3、 项目经理业绩是指供应(略)业绩。 4、拟派项目经理业绩与供应商业绩不能重复计分。 | 0-24分 |
供应商业绩 | 自(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供应商具有体育场地或运动场地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7.5分,本项满分15分。 1、响应文件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合同; (2)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2、未(略)。(若合同和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未能体现签订时间、工程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须出具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供应商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能重复计分。 | 0-15分 |
二、本项(略):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工程由中小微企(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略)
(2)拟委任项目经(略),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在本次(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资信分-项(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8分,本项满分24分。
供应商业绩-自(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供应商具有公共建筑装修装饰施工业绩。每提供 1个业绩得7.5分,本项满分15分。
我公司业绩为XXX学校维修改造工程,请问是否认可
回复:业绩类(略),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能反映(略)认可。
采购文件中与本答疑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其他(略)。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略)
名 称:(略)
地 址:**市**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东北角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