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龙陵县综合行政执法管理调度项目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略)龙陵县综合行政执法管理调度项目设备采购项目
1.2采购人:(略)
(略)元(大写:捌万贰仟零叁拾捌元整)
1.4本项目不划(略)。成交人一名。
1.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总价72600.00元,含税(略).00元,分项限(略)。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4G执法记(略)(包含接入平台费、三年平台使用费及三年流量费),10路数据采集工作站2台(包含2T硬盘2个、接入平台费及平台三年使用费)。
2.2服务地点:(略)
2.3服务要求:(略)
3.应答人资格
3.1 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略))法律上和(略),合法运作并独(略),具有有效的(略)(正本或副本扫描件)。若应答人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需另附总公司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及(略)。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应登记注册证明材料。
3.2应答人能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按照(略):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略));④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小规模纳税人应承诺结算时开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控(略):
(1)应答(略)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应答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略),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应答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4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略)
(3)被责令停产停(略)
(4)进入(略),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起始日:应答截止日向前推三年的当日,终止日:应答截止日前一日)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起始日:应答截止日向前推五年的当日,终止日:应答截止日前一日)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起始日:应答截止日向前推五年的当日,终止日:应答截止日前一日)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略));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云南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公开询价资格后审的方式,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略)。
5.询价文件的获取
5.1询(略):2024年05月15日09时00分至2024年05月1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询价文件获取方式:
1、邮箱方式获取
有意向供应商可以通过邮箱获取询价文件并提供以下附件:
(1)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加盖公章并签字)
(3)法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相关附件发送到邮箱:(略),采购人完成核实确认后,通过邮箱方式发送询价文件给供应商。
2、线下方式获取
应答人应当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至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同仁街143-1号(略)向采购人递交材料,采购人完成核实确认后,通过邮箱方式发送询价文件给供应商。
5.3询价文件发售费用:(略)
6.应答(略)
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 24日09时30分,应答文件递交地点: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同仁街143-1号(略)2号楼二楼会议室。
7.应答文件开(略)
应答文件开启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应答人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略)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略)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同仁街143-1号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 (略)
采 购 人:(略)
2024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