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 **县旅游**普查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县旅游**普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名称:**县旅游**普查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枣子巷15号 中标价(元):****5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名称:**县旅游**普查项目 供应商名称:**** 名称:**县旅游**普查项目 服务范围:在**县1镇7乡(含一个民族乡):**镇、甘登乡、加热萨乡、达木珞巴民族乡、帮辛乡、格当乡、**乡、背崩乡境内,依据《旅游**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17)、《**自治区旅游**分类、调查与评价(试行)》,对地文景观、水域景观、生物景观、天象与气象景观、建筑与设施、历史遗迹、旅游购品、人文活动八大类旅游**开展普查。(详见采购清单) 服务要求:依照磋商文件及合同约定 服务时间:合同履行时间:180日历天。全县旅游**普查工作共分为3个阶段。 服务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采购文件的服务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服务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应以乙方响应文件中的标准进行验收。若乙方标准不符合国家规定或国家、行业标准的,则以对应国家、行业标准作为验收标准。(具体以磋商文件及合同约定为主) 五、评审专家名单 标包名称:**县旅游**普查项目 何知明,周晓丹,莫川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协商收取18082.5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规定,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73.00分。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县水仙****人民政府东侧 联 系 方 式: 泽西(182****23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 地 址: **市**区八一镇永久片区梦想小镇2栋一单元202室 联 系 方 式: 滕正东(177****92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滕正东 电 话: 177****92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