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龙城街道河道清淤工程
龙发改投审〔2024〕69号
**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龙城街道河道清淤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县人民政府龙城街道办事处:
报来《关于请求审批**县龙城街道河道清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龙府纪(略)),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县龙城街道河道清淤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统一代码:(略)-04-(略))。
二、项目建设(略)。
主要(略):项目对龙城街道辖区内的西护城河、东护城河、花山河、龙平渠**蓝路暗渠等河道沿线进行清淤清障,清淤长度 11.31千米,清障面积28110平方米。通过对河道进行清淤清障处理,改善河道淤积情况,恢复(略),提升河道沿线的景观。
三、项目估算(略).4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433.53万(略).44万元、预备费79.50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含债券资金)统筹安排解决。
四、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五、请认真组织实施,按基(略),确保工程质量。
附件:(略)
**县发展和改革局
(略)
公开方式:(略)
抄送:欧阳惠鼎常委、常务副县长,县监委、检察院、财政(略)。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
主要设备 | 核准 | ||||||
重要材料 | 核准 | ||||||
其他 | 核准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国(略)*省实施办法》、《**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8〕266号)的有关规定,核准项目建安工程全部招标,并采用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和公开招标的招标方式。鉴于项目其他事项未达到招标标准,核准项目其他事项不采用招标方式。 2.请按照规定在国家和省指定媒介以及**省招标投标监管(www.gdzbtb.gov.cn)发布有关招标信息。我局将**县有关部门对各单位的招标投标信息发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及时发布信息的单位和人员将采取上报省发改委在监管网上予以通报批评等处理措施。发布信息(登记账号及密码)联系电话:(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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