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耐汽车科技项目(厂房2#、值班室)施工许可
编号:(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略),准予施工。
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略)
发证日期:(略)
发证日期:(略)
建设单位 | 广东路耐汽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工程名称 | 路耐(略)(厂房2#、值班室) | ||
建设地址 | 盐(田)东(源)共建现代物流园XT-04-02(G)地块 | ||
建设规模 | (略) | 合同价格 | 1818.17万元 |
工程总承包单位 | |||
勘察单位 | 江西核鹰勘测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
设计单位 | 中联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施工单位 | 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 | ||
监理单位 | 四川齐远建(略) | ||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 谢伟华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 卞国林 | 设计(略) | 任建飞 |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 蔡杰文 | 总监理工程师 | 赵鹏 |
合同工期 | 2024-04-28 ~ 2025-04-27 | ||
状态 | 正常 | ||
备注 | |||
注意事项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略)。
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略),应当向(略),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略),将按《中(略)。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