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卷烟营销中2024-2025年市场监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略)
一、招标条件(略)卷烟营销中心2024-2025年市场监测服务项目经(略)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定,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2.1 项目名称:(略)卷烟营销中心2024-2025年市场监测服务项目。
2.2 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卷烟市场数据信息服务,投标单位需按周、月、季度提交相关分析报告。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0.18万元/年(全费用不含税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2.3 服务期限:本项目一招两年,合同一年一签订。招标人将对供应(略),若履约评议不合格,招标人有权不再续签合同。若遇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政策调整,招标人有权终(略),具体委托(略)。
2.4 服务地点:(略)
2.5 服务质量要求:满足招标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并通过招标人服务评价验收合格。
2.6 标段划分:(略)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投标人信誉良好,在“(略),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3.3投标人无行贿行为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略)投标截止时间前无相关行贿行为记录。
3.4投标人还须满(略):(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略)(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5.1请投标人于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法定代(略)(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时);
⑤基本账户(略)(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到(略)玉溪办事处2楼(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102号玉溪市气象二生活区旁)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略)
5.3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并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5.4投标人被列入(略)不合格投标人目录(以招标人相关资料为准)的,在处理期间内不得参加此次招投标活动。
备注:1.与招(略)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略),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4.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5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略)玉溪办事处2楼会议室(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102号玉溪市气象二生活区旁)。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略)玉溪办事处2楼会议室(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102号玉溪市气象二生活区旁)。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及云南省烟草专卖局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采购质疑以及采购质疑复审复核受理8.1 投标人进行采购质疑的,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书面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2 投标人申请采购质疑复审复核的,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书面向招标人规范管理办公室申请采购质疑复审复核。联系电话:0877-2966727,地址:(略)。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驻玉溪办事处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102号玉溪市气象二生活区旁2楼
联系人:张誉、张毅豪((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