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水库工程已由****委员会以渝发改农经〔2024〕35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级及市级以上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水库工程(枢纽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市**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水库位于**区汝溪河右岸一级支流蟠龙河,水库正常蓄水位316米,总库容1043万立方米。坝址位于蟠龙镇银河村,距****30km。坝址以上集雨面积22.4km2,多年平均流量0.476m3/s,多年平均径流量1500万m3。****水库****工业园区供水、灌溉及农村人畜用水等综合功能的Ⅲ等中型水利工程。主坝为埋石混凝土重力坝,坝高57m、坝长191m。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9.6亿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2.3亿元
2.4 招标范围:枢纽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主坝、副坝、泄水建筑物、取水(放空)建筑物、上坝公路、以及相应的临时工程等;视频监控工程;工程安全监测等施工的全部工作内容及后期完工阶段、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图说、工程量清单、答疑澄清等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40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工程完工日期或工程竣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已完工(或者竣工)的新****水库工程(建设内容需体现供水或灌溉或防洪功能)施工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的要求。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市**区**街道马房街28号 | 地址: | **市**区五里店咨询大厦A座 |
联系人: | 何先生 | 联系人: | 霍先生、李先生、王先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0399 | 联系电话: | 023****4170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重****水库工程(枢纽工程)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交易所****公司 | ****银行****分行 | 990********95780 |
****交易所****公司 | ****银行****路支行 | 623********00626464 |
****交易所****公司 | ****银行****公司**支行 | 030********100********744 |
****交易所****公司 | ****公司**岗支行 | 150********420****15406 |
****交易所****公司 | ****银行****公司重****分行 | 312********008********09693 |
****交易所****公司 | ****公司**分行 | 123********0630010486 |
****交易所****公司 | ****银行**坡支行 | 969********98218 |
****交易所****公司 | 中信银行**上清寺支行 | 311********200364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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