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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略)南沙校区购买监控设备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广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14日 19:(略)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略) 至 17:(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5月27日 09:(略)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 ||
预算金额 | ¥(略)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略)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134/164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020-87651688-134/164 |
项目概况
(略)南沙校区购买监控设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7日 09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略)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南沙校区购买监控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一览表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 |
(略)南沙校区购买监控设备项目 | 1批 | (略)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天内全部到货,交货后 (略) 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保证正常运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2)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若2023年度审计报告未出,可提供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7.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8.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5日 至 2024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略)至17:(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方式:(略)
售价:¥(略)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7日 09点(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7日 09点(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略)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2.获取文件方式:
(1)网上报名:供应商可通过代理机构官网“http://(略)cn/”点击“登录 报名”后搜索本项目,点击“详情”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基本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上传至系统,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具体操作指引也可见代理机构官网“http://(略)cn/”右边点击“常见问题”)
(2)现场报名:供应商可通过代理机构官网“http://(略)cn/”点击“登录 报名”后搜索本项目,点击“详情”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基本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3.获取磋商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略)-401/411,邮箱 (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略)
名 称:(略)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略) 020-87651688-134/1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134/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