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县农村道路灾后恢复重建(**镇、大河乡、兰英乡、上磺镇)项目 已由****委员会 以 **发改发〔2023〕780号文(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交通局 以 **交通发〔2024〕41号文 批准,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县**镇、大河乡、兰英乡、上磺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镇修复堡坎1711.4立方米,路面修复1085.5平方米;修复大河乡水毁道路3.6公里,其中包括(边沟修复492立方米,路面修复18423平方米,涵洞14道);修复兰英乡涵洞重建8道、边沟修复552立方米、挡墙827立方米、路面修复577平方米;修复上磺镇水毁道路3.651 公里,其中包括(修复挡墙476.9立方米,边沟修复1061.5立方米,路面修复18804平方米,涵洞2道)。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928.6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825.38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施工图所示的工作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保险)、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360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节点工期要求: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县马镇坝文景路68****公司 | 地址: | **市**区红锦大道613号2幢2-4 |
联系人: | 肖志迪 | 联系人: | 王敏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9225 | 联系电话: | 133****74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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