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NCZ(YC)(略) | 项目名称:灵武市2024年玉米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 |
灵武市2024年玉米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一标段) | 分包类型:货物类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略).00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否 |
否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略)),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略)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略)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略))。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略)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 /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自接到甲方通知后10日内完成供货。
四、技术要求
(略)
1 | A(略)-化学肥料 | 灵武市2024年玉米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一标段) | 批 | 1 | (略).00 | 否 | 标的1-化学肥料:高效复合肥;40公斤/袋;颗粒状 | 否 | 否 | 否 | 否 |
采购需求附件: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略)
货物类
标的物高效复合肥
履约保证金/
甲方责任/
乙方责任/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自接到甲方通知后10日内完成供货。
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合同约定 (验收(略)):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中标单位必须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将货物送达项目区指定地点,且承担货物运输、装卸以及中后期服务所必须的全部费用。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略)
1 | 投标报价 | 30 | 投标人的价(略):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 / 投标报价)×30。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 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 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 30 分。得分结果由 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报价得分。 |
2 | 技术(略)(技术指标、参数)价 | 10 | 1.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需满足。 2.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7 分,以此为 基础。投标人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 技术指标、参数的,有一项加 1 分,加满为止。投标人 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 数的,有一项减 1 分,减完为止。 |
3 | 供货方案 | 40 | 供货(略) 分(每项方案 8 分,由评委根据对本项目的符合程度逐条打分:方案内容具体、详实、针对性强、 可操作性强,得8 分;方案内容具体、详实、可以缺乏 可操作性,得 5 分;方案内容具体、详实、无针对性和 无操作性得 3 分;方案内容全面但不详细得 1 分;不提 供方案不得分。 1、供货团队人员、联系电话及运输配送方案; 2、供货时间保证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 3、任何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 险的措施 4、质量保证措施及质保承诺 5、安全管理措施方案 |
4 | 售后承诺 | 10 | 售后响应时间及时、准确;技术保障措施详细、具体, 服务体系较为完整,能最大满足(略)10 分;技 术保障措施(略)7 分;售后服 务体(略) 4 分;售后服务体系不完整得 1 分。 |
5 | 商务标响应情况 | 10 |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 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 7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 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 项加 1 分,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 |
合计: | (略)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