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振华启东海工2024年铭牌年度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PMC(QD)-ZB2024-0... | 项目名称: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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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标题:上海振华启东海(略) 公告内容: 上海振华启东海工2024年铭牌年度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略); 1.2招标项目资金来源: (略) 1.3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2024年铭牌年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4 本次招标项目管理编号: ZPMC(QD)-ZB(略)G194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内容及范围 2.1.1 2024年铭牌年度采购,本次采购的铭牌类别、预估采购量见下表: 轮机类铭牌
电气类铭牌
注明:该项目招固定单价,合同签订后1年内不进行调价,以预估量总价为评价标准,评标以总计价格最低价为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据。第一中标人须接受其他投标单位各分项合理最低价。 2.2.项目实施地点:上海振华重工启东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完工期)时间要求:(略) 2.4.产品的质保期:(略) 2.5.结算及付款方式: 2.5.1 结算:货到后,双方根据送货单、发票、入库单等结算 100 %; 2.5.2货到验收合格后结算100 %;剩余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支付。 2.5.3付款时间:收到中(略)(13%)后3个月内付款。 2.6.其他相关要求(略) 附件1:(略) 附件2:(略) 附件3:(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略) (4)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业绩1例以上(有效(略):①合同为同(略)(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③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等)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④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5)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略)证书可免于提供); (6)近三年发生如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分包商员工职业健康问题等被有关部门进行行政(略),我司有(略)。) (7)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8)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相关资格被注销、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罚情况招标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10)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略)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代理经销商需同时提供自身及源头生产厂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情况简介(地址、企业类型、占地面积、主营产品、车间厂房、生产设备、技术人员及生产工人数量、取得的证书及荣誉、月度产能及年度产能、年度营业额等); (4)企业的公司专业设备及相关技术人员名单及证书; (5)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至少1例); (6)经会计事务所审(略)(2020-2022年); (7)ISO 9001\14001\45001及其他管理体系证书(代理经销商(略)); (8)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9)近3年发生(略),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0)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11)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12)适用时,行政许可资质复印件; (13)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14)代理商、经销商、服务商等提供授权证书。制造商对授权贸易商经销产品质量责任承担的说明书(授权书已包含可免)。无授权贸易商货源渠道说明及正品承诺书。(本项要求仅适用于代理商、经销商、服务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5 月 15 日8 时至 2024 年 05 月 31 日11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略)cn完成下载标书及投标报名。 4.2 招标(略) 0元,售后不退。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略),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中交供(略) 见附件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略)(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5 月 31 日11 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略)。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5.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保险额为: 1000 元。具体要求见第二章第3.4条,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见附件6)。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地 址: (略) 联 系 人: (略) 电 话: (略) 电子邮件: (略) 户 名:(略) 开户银行:(略) 税 号:(略) 帐 号: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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