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湖生态治理及配套设施(一期)EPC总承包子项目官田湖水环境综合提升配套道路工程水稳摊铺专业分包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5-13
招标公告
根据项目进展需求,现发布**市五湖生态治理及配套设施(一期)EPC总承包子项目官田湖水环境综合提升配套道路工程水稳摊铺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踊跃参与。
1、项目名称:**市五湖生态治理及配套设施(一期)EPC总承包子项目官田湖水环境综合提升配套道路工程水稳摊铺专业分包工程
2、标段划分:/
3、招标内容:**市五湖生态治理及配套设施(一期)EPC总承包子项目官田湖水环境综合提升配套道路工程水稳摊铺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内容包括官田湖水环境综合提升配套道路工程水稳摊铺等,具体招标内容以《**市五湖生态治理及配套设施(一期)EPC总承包子项目官田湖水环境综合提升配套道路工程水稳摊铺专业分包工程工程量招标清单及投标报价清单》的工作内容、施工图为准。
4、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计划开工时间暂定以招标人的施工进度计划为准。工期:暂定为24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经监理单位及业主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或项目部下发的开工计划为准。
5、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集团供应商库中****集团下属成员单位,或为******公司供应商名录库内单位;
(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5月至今)具有一项类似业绩;
(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市政/公路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领取:
6.1领取时间:2024年5月13日10时 2024年5月15日10时;
6.2领取地点:城建坤璟大厦21楼;
6.3在公告规定的获取时间内,投标人应当携带以下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7、其他: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时起,投标人应保证其在投标过程中提供的通信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凡是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均应当对招标文件保密。各投标单位在开标前,必须对投标文件及报价严格保密,各单位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如有违反将取消投标资格。
8、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7-****3774
日期: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