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肃宁县人民医院基础设施及急危重症能力提升工程已由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肃宁县人民医院基础设施及急危重症能力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肃发改审字((略)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肃宁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肃宁县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肃宁县人民医院基础设施及急危重症能力提升工程;2规模:对住院部、门诊楼、2(略)暖外(略)。3建设地点:肃宁(略):施工总承包(本工程(略))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略):无;8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8个月完工;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0.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略)。(1)评标(略)。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略)(供应商)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略),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1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2.2 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本工程施(略))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3.本次招标(略)。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略)(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在线查询结果为准),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1.3其他要求:1.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电话:(略)。2.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报酬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在发放中标通知书时由招标人以转账或现金形式一次性付清。3.本次招标项目采用的的第三方交易系统为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略)com.cn),第三方交易系统的付费主体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第三方交易系统的收费标准详见下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收费方案档位概算价范围(m)收费(元)一档m<50万300二档50万≤m<100万600三档100万≤m<500万900四档500万≤m<1000万1000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4.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 09:00至2024-05-22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6-05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5日09时00分,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项目线下开标地点肃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通过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略)com.cn)”,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并在签到、解密截止时间前进行电子签到、解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注: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于网络拥堵无法完成递交。若投标人在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则须自行准备电脑及网络。)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肃宁(略) |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肃宁县肃水路61号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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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阳 | 联系人:赵玉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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