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略)A/2024-25467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无棣县埕口镇人民政府 | 文件编号: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2〕2492号)、《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关于开展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细则》(滨政法〔2022〕1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略)高浓含酚废水处理项目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该事项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略)高浓含酚废水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略)
建设地点:(略)
建设时间:(略)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在山东鲁北高新技术开发区化(略)程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项目投资2000万元,总占地面积为8601m2,建筑面积3(略),项目新建300m3/d煤化工废水处理站一座,建成后处理高浓度煤化工废水300m3/d。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的影响。
(二)项目建设过程(略)。
(三)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和振动、扬尘、固体废弃物、废水等。对实施地(略),以及对(略)。
(四)施工安全影响。主要关注(略)。
(五)项目管理影响。主要关注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质量、职业健康体系、卫生方面的影响。
(六)媒体网络舆论导向及其影响问题。
三、征求公众(略):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可能受项目影响的群众、政府或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您是否支持本次项目建设;
2、本项目建设是否对您产生影响;
3、您对本项目的意见或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公示单位联系,表达对该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
六、(略)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彭李街道黄河八路383号祥泰新河湾30号楼102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