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文昌东郊椰正道椰子加工专业合作社椰子油生产项目进行审批的公示
****服务局拟对****椰子油生产项目进行 审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1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椰子油生产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 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17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1186
通讯地址:****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邮编:571300
项目名称: | ****椰子油生产项目 |
建设单位: | ****' |
建设地点: | **省****村委会大宝土村 |
环评单位: | ******公司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总占地面积687.31m2,总建筑面积5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榨油车间、精炼车间、灌装和包装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办公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及其相关配套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与规划,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水、噪声和固体污染物在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根据报告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可达到排放标准和处置要求,对周围环境污染影响小,且加强污染治理措施和设备的运行管理,则本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环境影响可行。 |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 经核查,****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该项目的建设是符合国家、当地的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为允许类。因此,项目建设与国家的产业政策相符。本项目属于食用植物油加工项目,根据《**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产业,所以项目是符合**省产业政策的。 |
选址合理性: | 本项目为食用植物油加工项目,本项目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乡村发展区),不涉及占用耕地保护目标、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T/T4754-2017)中农产品加工业行业类别,符合《**省省和市县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附件“开发边界外建设项目准入目录”的要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村庄规划的复函,同意将该地块在村庄规划中用地性质划为工业用地。项目与“三区三线”、村庄规划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是相符的。 |
清洁生产水平: | /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 项目运营期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经过隔油池、气浮池处理的生产废水一起经过自建污水管网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处理,故废水总量控制不再分配。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 /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 项目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项目环境噪声现状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
环境风险控制: | ①储存区地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 ②油类物质入库贮存后,须做好情况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时间、存放位置、使用时间等。 ③储油桶贮存库房内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④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 |
公众参与意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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