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05-13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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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0元 人民币 | |||||||||||||||||||||||||||||||||||||||||||||||||||||||||||||||||||||||||||||||||||||||||||||||||||||||||||||||||||||||||||||||||||||||||||||||||||||||||||||||||||||||||||||||||||||||||||||||||||||||||||||||||||||||||||||||||||||||||||||||||||||||||||||||||||||||||||||||||||||||||||||||||||||||||||||||||||||||||||||||||||||||||||||||||||||||||||||||||||||||||||||||||||||||||||||||||||||||||||||||||||||||||||||||||||||||||||||||||||||||||||||||||||||||||||||||||||||||||||||||||||||||||||||||||||||||||||||||||||||||||||||||||||||||||||||||||||||||||||||||||||||||||||||||||||||||||||||||||||||||||||||||||||||||||||||||||||||||||||||||||||||||||||||||||||||||||||||||||||||||||||||||||||||||||||||||||||||||||||||||||||||||||||||||||||||||||||||||||||||||||||||||||||||||||||||||||||||||||||||||||||||||||||||||||||||||||||||||||||||||||||||||||||||||||||||||||||||||||||||||||||||||||||||||||||||||||||||||||||||||||||||||||||||||||||||||||||||||||||||||||||||||||||||||||||||||||||||||||||||||
最低评标价法 | |||||||||||||||||||||||||||||||||||||||||||||||||||||||||||||||||||||||||||||||||||||||||||||||||||||||||||||||||||||||||||||||||||||||||||||||||||||||||||||||||||||||||||||||||||||||||||||||||||||||||||||||||||||||||||||||||||||||||||||||||||||||||||||||||||||||||||||||||||||||||||||||||||||||||||||||||||||||||||||||||||||||||||||||||||||||||||||||||||||||||||||||||||||||||||||||||||||||||||||||||||||||||||||||||||||||||||||||||||||||||||||||||||||||||||||||||||||||||||||||||||||||||||||||||||||||||||||||||||||||||||||||||||||||||||||||||||||||||||||||||||||||||||||||||||||||||||||||||||||||||||||||||||||||||||||||||||||||||||||||||||||||||||||||||||||||||||||||||||||||||||||||||||||||||||||||||||||||||||||||||||||||||||||||||||||||||||||||||||||||||||||||||||||||||||||||||||||||||||||||||||||||||||||||||||||||||||||||||||||||||||||||||||||||||||||||||||||||||||||||||||||||||||||||||||||||||||||||||||||||||||||||||||||||||||||||||||||||||||||||||||||||||||||||||||||||||||||||||||||||
**市**区宏达大道、**路、******泵站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招 标 文 件 第一标段(施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3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市**区宏达大道、**路、******泵站建设工程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市**区宏达大道、**路、******泵站建设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10-410203-04-01-526306。招标人为****,建设资金为国债投资及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市**区宏达大道、**路、******泵站建设工程项目 2.2 项目编号:**** 2.3 项目总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 4874万元 2.4 建设地点:**市**区 2.5 项目规模及内容:1、宏达大道、**路、**路等3条道路的雨水管网改造,新敷设管径为DN800-DN1000采用钢筋混凝土Ⅱ级管,沿道路双侧布置,敷设雨水管网共计11.4千米,配套建设雨水检查井、雨水口、出水口等设施:拆除**路原有雨水管网共计1.5千米,2、在**路与新曹路交叉口**1****泵站。(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市**区宏达大道、**路、******泵站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 第二标段:**市**区宏达大道、**路、******泵站建设工程项目监理 2.7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含图纸变更)及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2.8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120日历天; 2.9 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省、市、区等相关部门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 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近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票据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 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项目任职,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予认可。) 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人****公司2024年以来近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3个月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证明;(提供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网页截图)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3.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不良债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0年度至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7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存在行贿行为的,做废标处理(提供查询截图); 3.7.2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3.7.3本项目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信用进行复查,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10本项目施工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注册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凭 CA密钥登录**市公共**交易网(http://www.****.cn)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 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请投标人时刻关****交易中心****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投标人可打****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 6 月 4 日09时30分(**时间)。 3、地点:**市公共**交易信息网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kfggzy/)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自行解密投标文件。 6、投标人须缴纳一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7、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原则。 8、本项目中标方需向招标人缴纳10%履约保证金。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6月4日09时30分(**时间) 2、地点:**市公共**交易信息网。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区郭屯西路向东50**北角 联系人:张虎 联系方式:166****909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兴南路与寿丰街交叉口西北150米凯利国际A座28楼 联系人:宋珂 联系方式:135****8151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建设局 电 话:0371-****956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市**区宏达大道、**路、******泵站建设工程项目 控制价详细内容 单位:元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和资金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和能力和信誉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 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1.9.2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详见招标文件目录 根据本章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电子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公告形式在网站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2.3 自澄清公告发布当日,投标人默认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招标人可以公告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在相关网站发布。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自修改公告发布当日,投标人默认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目录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计划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委托代理人个人签章或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个人签章或签字确认。个人签章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4.1.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1.2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1 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2.2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编制、递交。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办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定标候选人及中标人公示媒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 中标通知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4 履约担保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5 签订合同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电子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 分前提交至系统 (详细地址) 。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二: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使用合格制+合理低价。 2.评审标准 2.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4技术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5 综合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项、2.2项、2.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按无效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第二章“总则”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总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总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4项、2.5项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对每一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标结论。评审因素存在不合格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推荐定标候选人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6项执行。 3.2.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系统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电子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4 书面决议3.4.1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1****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2)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3****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4)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3.4.2 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2)集体讨论; (3****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4)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3.5 评标结果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定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定标方法 1.定标依据 本次定标办法的制定依据下列文件进行: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办公厅****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 本项目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定标候选人名单; 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定标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定标程序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招标人对定标过程进行音、视频记录,并存档备查。定标地点****交易中心,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当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3.定标方法 ****委员会将通过票决法进行定标。 4.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成员数量为3人,设组长1名,成员2名,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5.定标核查 核查内容:施工标段: 在定标会议前,****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核查内容包括定标候选人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总监、技术负责人证书及社保信息、企业信用信息(“信用中国”(www.****.cn)网站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良记录。 定标委员会在核查过程中对存在问题的定标候选人发出质询,由定标候选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超出规定时间回复或回复内容不符合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视为资料造假、欺骗中标,并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定标委员会查实有定标候选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不得进入定标程序。 经核查后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即可进入定标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少于三家,招标人重新招标。 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履行定标环节核查责任,经核查发现定标候选人确有问题的,应当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6.定标程序 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的定标候选人中,以投票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成员每人投票支持一个定标候选人,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确定为中标候选人;没有定标候选人得票过半数的,可以剔除得票数最少的定标候选人后再次投票,直至产生得票过半数的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定标地点****交易中心,定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公布的投票规则,由其成员独立行使投票权。票决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 7.定标因素 (1)施工标段:
8.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应当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择优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人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经理信息;定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 9.定标结果 (1)确定的中标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2)对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在已入围的定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取确定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3)对中标人以资金、技术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的,招标人应当移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规进行处理。 10.定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同时发布 第五章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附件”中进行下载)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适用范围:实施的有关标准与法规 执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及验收规范,规范中指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 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以下现行中华人民**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其它与本工程有关的现行工程技术、施工规范。以上技术规范标准与新技术规范标准不一致时,以新技术规范标准为准。 第七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 3.付款方式: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和承诺书;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图纸; (6)投标预算书; (7)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直接引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直接引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3017-0201)专用合同条款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第一标段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五、施工组织设计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承诺书 九、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人)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的投标总报价,计划工期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7. 补充说明 。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注:本表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不得缺项。以上费用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___职务:___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单位在职人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联系方式(手机号): (保持畅通) 电子邮箱: (保持可通讯状态)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封面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和造价人员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 五、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4)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5)工期保证措施; (6)拟投入**配备计划; (7)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 (8)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9)建造方式的创新应用实施方案: (10)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 (11)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12)风险管理措施;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 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身份证、学历证;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资格证(执业证或上岗证)、身份证,安全员须附安全考核合格证。 注:1、以上材料均为扫描件或复印件 2、应附“主要人员简历表”表内人员2024年以来近3个月按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新入职员工不足 3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 附表一:拟投入的项目经理简历表
附表二: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附表三:拟投入项目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情况表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投标人提供项目经理及企业项目业绩(列表)及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网页版截图和合同原件的扫描件等,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四)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
本表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网页版截图和合同原件的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二)投标保证金 (附保证金缴纳凭证或保函扫描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依据评标办法自行编制) 八、承诺书 (一)服务承诺书
(二)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我 (姓名)系 (××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本工程拟派的项目经理 (姓名)项目经理证号: 身份证号: 目前无在建工程。若有虚假一经查实,放弃投标资格,若中标,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我方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硬件特征码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承诺: 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四)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 (代理机构): ****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在领取****公司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质疑(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五)**市建设工程廉政承诺书 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我单位承诺做到: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国家及**省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维护市场秩序,杜绝违规经营。自觉遵守和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价;不以卖标、买标、围标和串标等不正当手段参与投标或承揽工程。 3、不以任何方式、理由向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或接受回扣、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好处费、感谢费等。 4、不以任何理由为相关单位报销应属本部门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5、不以任何理由请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会、健身和娱乐活动。 6、服从市场管理,遵守市场规定,不通过关系对有关单位和人员施加影响,与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串通作弊,哄抬标价和打听评委名单,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六)**市公共**交易领域“八严禁”承诺书 **市公共**交易领域“八严禁”承诺书 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严格遵守**市公共**交易领域“八严禁”: 一、严禁招标人暗箱操作、场外交易,违规设置投标资格限制条件、违法设置与履行合同无关的条款。如有违反,接受纪律监督、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二、严禁投标人围标串标、出借资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如有违反,除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外,禁止在**行政区域内参与招投标活动。 三、严禁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投标人、评审专家串通,设置不合理限制性条件,干预招投标。如有违反,除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外,禁止在**行政区域内代理招投标项目。 四、严禁评标专家无故放弃项目评审,与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评标前透漏项目信息,利用微信、QQ等不法手段,收取除正常评审费用外其他费用、索要与评标无关的物品。如有违反,除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外,禁止在**行政区域内参与招投标评审活动。 五、严禁交易服务平台人员变相行使审核备案权限,利用职务之便泄露应当保密的信息,与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从业人员利益输送。如有违反,接受纪律监督、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六、严禁行政监督管理单位人员推诿扯皮、失职渎职,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项目投诉不依法处理。如有违反,接受纪律监督、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七、严禁****公司泄露重要信息,随意修改电子招投标信息。如有违反,****机关严肃处理。 八、严禁交易平台任何人员利用职权之便干扰招投标活动。如有违反,接受纪律监督、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我单位(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内容,保证认真遵守。若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相关处罚。 单位名称(承诺人): 年 月 日 九、其他资料 1.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文件中没有给出固定格式的,格式自拟。 附件1:业绩汇总材料(企业业绩)
附件2:业绩汇总材料(项目经理业绩)
各投标人请根据投标文件所附内容认真仔细填写,并对表格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 附件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汇总表
各投标人请根据投标文件所附内容认真仔细填写,并对表格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