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汇食品加工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恒汇食品加工园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略)施行)等相关要求,对“恒汇食品加工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略)
建设性质:(略)
建设单位:(略);
建设地点:**市**县隆街镇物流园区内雅科波罗西北向(原崇森木业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22′42.141″,北纬(略).262″;
(略)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鸡鸽加工车间、预制菜车间、冷藏库、行政办公配套设施及加工生产线设备购置安装:主要为肉类初加工、深加工;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初加工鸡、鸽共1200万羽,总产量3.6万吨。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人
建设单位:(略)
地址:**市**县隆街镇物流园区内雅科波罗西北向(原崇森木业地块)
联系人:(略)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略)
地址:**市龙岗区**街道禾花社区平新北路16(略)
联系人:(略)
邮箱:(略)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项目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略)gov.cn/xxgk2018/xxgk/xxgk(略)/t(略)_(略).html),也可见本公示附件,均可下载填写。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如果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在大气、水、噪声及其他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环评单位和(略),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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