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 | ****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5-15 11: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5-16 11: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1 | ****(原检察院)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001 | **** | 工程-施工 | ****077.58(元) |
公告内容
****(原检察院)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拟对****(原检察院)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单位:****
二、交易编号:****
三、项目名称:****(原检察院)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四、预算控制价:****077.58元(最高限价),超过此价视为废标
五、工程地点:**县附城****检察院)
六、建设日期:2024年5月-2024年7月
七、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八、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拆除院内原有彩钢房,重新铺设院面透水砖,围墙挂瓦,围墙、大门出入口门厅刷乳胶漆,安装汽车出入口道闸机及监控设备安装等;院内原有一层业务用房改造为库房、档案室、门卫室,地面铺设地板砖,墙面、天棚刷乳胶漆,屋面保温防水拆除并重做;电气线路敷设及灯具开关插座安装,门卫室新设暖气等。(具体内容详见实施方案)
九、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自筹资金
十、投标企业资质范围和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4、本项目严格按照本招标系统程序进行。
5、投标结束后,中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一正一副交至****。
注:投标企业提交的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按要求以扫描件形式上传****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十一、招标报名、资质审核及竞价时间:
被邀请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05月15日11:00至2024年05月16日11:00****交易中心网站阳光交易平台在线报名、上传资质及竞价。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黄灵诚
联系电话:0930-****801
****
2024年05月15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