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局关于对****保温管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603
传 真:****8603
通讯地址:****开发区金海道1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保温管生产线扩建项目 | **** | ****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北区二号路9号 | **玺丽****公司 | 保温管生产线扩建项目,选址于****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北区二号路9号,建筑面积11312.01平方米。项目投资500万元,利用公司现有厂房闲置区域,购置安装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年新增生产保温管1000米。 | 1.运营期混料工序有机废气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发泡、挤出工序有机废气及喷粉颗粒物应经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打磨、切割工序颗粒物应经布袋除尘器+干式过滤器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聚乙烯挤出、覆网、破碎产生废气应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抛丸粉尘应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排气筒达标排放;锅炉燃气废气应经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沉淀后,达标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开发区高****处理厂集中处理。 3.运营期噪声源应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漆渣、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固化剂桶、废异氰酸酯桶、废聚醚多元醇桶、废发泡剂桶、废催化剂桶、废稳泡剂桶、废碳酸二甲基桶等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钢丸及铁锈、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布袋收集尘、****回收部门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应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杜绝二级污染。 5.****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1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