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市**中路123号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市青龙西路**维也纳﹒名郡1幢008室 | |
项目名称 | **省**市城乡供****水厂PE管及配件甲供材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5月14日10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地址:****园区莫愁湖路8号 | |
投标报价:****582.42元 | |
服务期(供货期):根据项目进度需求及业主要求及时完成供货。(约15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7.65分 | |
项目负责人:陆兴明 | |
相关证书名称:/ | |
证书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1、****水厂管材采购 2、**县城市供水管网(一包)采购项目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企业奖项:2019****政府“**市绿色示范企业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地址:****开发区广屏路19号 | |
投标报价:****070.26元 | |
服务期(供货期):根据项目进度需求及业主要求及时完成供货。(约15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安合技术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 | |
综合得分:96.97分 | |
项目负责人:李同 | |
相关证书名称:/ | |
证书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1、****处理厂中水回用二期工程第二标段(再生水管网材料采购) 2、PE实壁管、HDPE中空壁缠绕管、HDPE双壁波纹管采购(四次)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企业奖项:2023年获得“****政府质量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地址:****开发区沿河大道3号 | |
投标报价:****633.11元 | |
服务期(供货期):根据项目进度需求及业主要求及时完成供货。(约15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6.96分 | |
项目负责人:王博 | |
相关证书名称:/ | |
证书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1、**市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标段PE管材管件采购 2、**区2019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标段 PE 管材管件采购(第二次)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企业奖项:2023****政府“科学技术奖励证书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4.2条初步评审标准中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营业执照,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20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徐工(招标人)、李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210(招标人)、0563-****989(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241。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