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物流中心项目已由 秀山土家族苗族****委员会以秀山发改函[2022]8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冻库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二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秀山县平凯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共有5间库房,库房分两层,库容约30000m3,设计温度为4-10℃(详见设计布置图)。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约426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招标服务内容如下:
(一)供应单位对本项目的制冷系统区域的设计:工艺流程设计,制冷系统流程设计,控制逻辑设计、节能措施设计。冷量计算和设备选型、整体平面规划图、设备位置规划平面布置图、管道保温大样图、其他技术控制区域示意图。
(二)制冷系统库体含保温工程供应与安装:含墙面保温、地面保温、保温门。
(三)制冷系统及配套附属设施(设备)供应与安装:含压缩机机组、冷风机、冷间空气分配系统、蒸发式冷凝器、臭氧灭菌设备、中央集中控制系统、制冷元件管道等。
(四)其他附属设施的服务工作:制冷机房、主机台等招标范围涉及以上所示全部内容及答疑相关内容。
(五)制冷系统中选用的特种设备或本项目涉及到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机组集气管、虹吸器等应有《工业管道安装(GC2)》资质,并在国家规定范围需由供应单位完成报规报检服务。提供的设备应满足消防、环保、质检等其他监管部门的要求。
2.5 交货地点: 秀山县平凯街道
2.6 交货期: 75 日历天,其中负一层安装调试交付时间35天,全部交付使用75日历天,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 12 个月。
2.7 标段划分: /
2.8 其他: /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公司)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注:①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至少包括以下四个核心产品:制冷机组、吊顶蒸发器、动力柜(低压成套开关设备)、蒸发式冷凝器。
②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秀山县平凯街道香林南路27号 | 地址: | **市**区新山村街道**村34栋21号 |
联系人: | 周老师 | 联系人: | 王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8333 | 联系电话: | 153****0117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