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 | 分 类: | 公告公示 | |||
责任部门: | ****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4-05-15 15:13:09 | |||
标 题: | ******港**港区蒋沙旅游客运码头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有效性: | 有效 | 浏览: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港**港区蒋沙旅游客运码头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省**市**县蒋沙村,中心地理坐标为E115.****8812°,N27.****0071°。
建设规模:**2个泊位,客运吞吐量:20 万人/年,设计通过能力:23.4 万人/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江****旅游局办公室内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52 **** 806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评单位名称:******公司
联系人:杨帆
联系电话:183****5166
E-mail:****@qq.com
地址:**省**市**区学苑路27号商铺C3栋3F07
四、公众意见表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环评公众参与意见表链接如下: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之日起共10个工作日(2024.5.15-2024.5.28)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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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