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公司物流基地高压新装工程。
2、项目预算:****230.65元。
3、项目情况:****基地****园区引进的重点项目,为响应****基地供电请求,****基地投产达效,启动******公司物流基地高压新装工程,工程采用10kV双电源供电,主供电源由110kV****电站10kV已设计一回(翰林府公专结合项目)经新设智能环网柜电缆供电;备供电源由110kV****电站308间隔10kV磐云线经威凯#1环网柜307开关电缆供电。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
1.2付款方式:
(1)施工完成经甲方确认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0%;
(2) 项目竣工后,若在实施过程中没有发生工程量变更或者变更在合同总价±5%及以内,按合同约定包干价办理结算,甲方在乙方提供竣工图和验收资料后支付至包干价的97%;尾款3%在质保期满后无息一次性支付;若发生工程量变更超过合同总价±5%,则由甲方进行结算评审,并以甲方审定的金额作为结算依据,确定最终包干价后支付至包干价的97%;尾款3%在质保期满后无息一次性支付。
2、本项目所有工程均由成交供应商完成,如若成交供应商不能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工程,采购人有权重新选择其他的供应商完成该项工程,因此而产生的包含工程费在内的所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直接在合同总价中予以扣除。
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1、建设内容:**智能环网柜、高压电缆、各型工作井及埋管、拉管等,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2、招标范围:学士路环网柜和获芩路磐云数据环网柜双回路供电, 两条线路从环网柜顶管后接入项目指定红线交界处,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公司物流基地高压新装工程电气、土建工程、市政修护并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以及本项目的审批、调试、检测、验收、送电等各环节的一切相关手续、负责施工过程中与市政、园林、城管、交警等相关部门单位的协调工作及办理相关手续(费用含在总价合同内),并协助发包人向国家电网移交相关手续等环节。具体承包范围以经发包人认可的清单、图纸中涉及的内容为准。
1、工期要求:25日历天;以采购人通知进场时间开始计算(如无通知,则以实际进场之日为准);采购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标准: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通过采购人及国家电网验收合格,竣工后必须能满足湘江新区电力局正常供电、送电要求。
4、安全生产要求: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
1.1投标人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投标人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投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施工要求
2.1投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本项目拟投入管理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2.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本项目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以上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2、本项目计价和计量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建设厅湘建价〔2020〕56号文关于《**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中规定的取费标准及计价程序计价、湖****管理总站《关于机械调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建价市〔2020〕46号)、材料价格按《**建设造价》2022年11月发布的材料预算价及市场询价执行;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