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公司:
贵单位报送的《**市漳湾镇7号码头后方陆****开发区****中心项目一期区块B、C区场地平整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收悉。我局于2024年5月5日组织专家对该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技术评审,专家复核意见见附件。经审核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组成
**市漳湾镇7号码头后方陆****开发区****中心项目一期区块B、C区场地平整项目位于**省**市蕉**漳湾镇上塘村、下塘村,主要建设内容为场地开挖平整,开挖平整面积258859.53m2。
本项目总征占地面积29.1782hm2,其中永久占地25.8859hm2,临时占地12.2056hm2(其中8.9133hm2布设在征地红线内,不重复计算面积)。
本项目开挖土石方总量1445.46万m3(含表土剥离1.83万m3);填方总量5.96万m3(含绿化覆土4.1万m3);剩余1439.50万m3土石方(含土方224.45万m3,石方1215.05万m3)由承让人福****公司按相关合同约定进行处置。本项目无借方、余(弃)方。
本工程概算总投资435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0450.00万元。项目于2023年12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6年11月完工,总工期36个月。本方案设计水平年拟定为项目完工后的后一年,即2027年。
二、项目建设水土保持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内容。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29.1782hm2。
(三)同意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等级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分析预测和水土保持措施布设。
(五)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981.11万元,核定水土保持补偿费29.1782万元。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安排。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重视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并依法配合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落实水土保持防护措施。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及时对施工造成的裸露地表进行生态恢复。根据方案要求,切实落实土石方运输过程中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
(三)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及时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报告。
(四)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
(五)所需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合法料场。
(六)按规定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面积、土石方量如发生重大变化的,或者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八)本文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生产建设项目未开工建设,本文自行失效,其水土保持方案应按规定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相关要求,本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开展自主验收工作,向社会公开设施验收材料,并向我局报备,接受核查,验收不通过,不得投入使用。
附件:1.**市漳湾镇7号码头后方陆****开发区****中心项目一期区块B、C区场地平整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组复核意见
2.专家签到表
****水利局
2024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水利厅,******公司。
**** 2024年5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