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龙县审计局2024年工程项目复核审计打捆项目(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工程项目复核审计打捆项目(三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 **县威州镇阳光大道一号阳光家园一期3栋一单元301 | 358,8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1-1 | 审计服务 | ****2024年工程项目复核审计打捆项目 | ****2024年工程项目复核审计打捆项目(三次) | 三、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三 1. 满足《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2017》、《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 095-201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建设工程结算编审规 程(CECA/GC 3-2019)》等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法规制度要求。(有最新版本的,以最新为准) 2. 供应商严格执行国家审计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行业执业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廉洁从业纪律规 定,不得将参审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3. 供应商参与协审项目应签订《审计质量和廉洁承诺书》,以保证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客观公正、 廉洁自律。 4. 跟踪审计服务内容: 4.1 项目前期准备阶段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 4.1.1 项目开工前建设程序的审批和执行情况。 4.1.2 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情况。 4.1.3 项目合同文件与招投标文件的一致性、合规性、合法性。 4.2 项目实施阶段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4.2.1 项目建设单位基本程序执行情况及各项内控制度的建 立。 4.2.2 项目合同条款变更的真实性、合理性、合规性。 4.2.3 项目工程价款及相关费用支付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 4.2.4 项目隐蔽工程情况。 4.2.5 项目工程量的增减情况(现场签字、设计变更的真实性、合理性、经济性)。 4.2.6 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情况(含工程监理履职、设备材料检验、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管理验收情况 )。 4.3 竣工结算审核阶段的主要内容: 4.3.1 工程价款结算是否准确,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有无多算和重复计算工程量 、高估冒算建筑材料价格现象; 4.3.2 待摊费用支出及其分摊是否合理、正确; 4.3.3 项目是否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内容实施,有无超标准、超规模、超概(预)算建设现象; 4.3.4 项目资金是否全部到位,核算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无挤占、挪用现象; 4.3.5 项目形成资产是否全面反映,计价是否准确,资产接受单位是否落实; 4.3.6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历次检查和审计所提的重大问题是否已经整改落实; 4.3.7 待核销基建支出和转出投资有无依据,是否合理; 4.3.8 尾工工程及预留费用是否控制在概算确定的范围内,预留的金额和比例是否合理; 4.3.9 项目建设是否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建设管理制度要求等; 四、总体商务、服务要求及履约主要条款 四 1.跟踪审计工作要求: 1.1 成交供应商应根据跟踪审计项目的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管理要求等具体情况安排不得少于2名土木建筑工程专 业二级造价师人员负责本项目。项目服务团队主要人员,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合同期间累计换人不得超 过2人次。实施过程中采购人不定期对专业技术人员到岗情况进行考核,发现一人不到岗,每人每次扣除服务费 50 0 元。派驻至少要求是 3 人同时现场全过程跟踪,随时按工作需要增加专业人员。 1.2 进场前应收集项目相关资料,进行审计调查,按釆购单位要求时间及时完成审计调查和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1.3 现场跟踪审计人员应及时根据审计情况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填写跟踪审计日志,收集影响工程造价的原始资料 ,记录处理情况,如:收集现场隐蔽收方记录、节点影像、原始地貌抄测、变更签证、新增材料、索赔事件等。跟 踪审计相关重要节****审计局。 1.4 成交供应商不得在隐蔽验收单、变更签证单等上签字,不得干涉五方参建单位建设主体行为。工程发生设计变 更、现场签证、新增材料设备、索赔事件等在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签章确认后,应及时进行收集分析并取证, 任****审计局报告。 1.5 成交供应商应按月编制跟踪审计月报****审计局。发现重大情况和问题,****审计局报告。 1.6 成交供应商在跟踪审计项目完工后若需撤场,需提前 5****审计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审计局同意后撤场 。成交供应商应在建设单位提交项目竣工结算资料 3 个月内,按照结算审核工作要求,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出 具审核报告(附电子文档)。 2.跟踪审计纪律要求: 2.1 遵守各项审计纪律、廉洁纪律,按要求落实回避制度。 2.2 按要求及时派出审计人员参加项目跟踪审计,做好资料收集和取证。 2.3 跟踪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当以建议书、专项报告等书面方式反映审计情况,对违规违纪问题,应当报审计 局按规定处理。 3.成交供应商在撤场前需按要求完成过程跟踪资料;在建设单位提交项目竣工结算资料后3个月内,按照结算审核工 作要求,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出具审核报告。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 本项目釆购人及其委托的釆购代****政府釆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库 [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采购 人保留对竣工结算审核成果复核的权利。 | 358,8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尹文艺、许群、吴会英(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预算金额的1.5%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如龙镇人民路66号
联系方式:173****04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武阳大道三段下一站都市A1106
联系方式:****616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唐女士
电话:****6162
****
2024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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