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二号厂)特许经营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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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二号厂)特许经营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 | 是否废标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评审报价/评审得分 |
包1 | 否 | **** | **省**市**区**产业集中区(除托管区外)**大道南侧150****指挥部G区1-202号 | 0 | 87.61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供应商名称 | 名称 | 服务时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服务范围 |
**** | **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二号厂)特许经营 | 特许经营期为30年 | 详见附件 | 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 **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二号厂)重点解决**、**、**三县(市)的生活垃圾,选址位于**县工业集中区,距离县城1.6公里,总投资3.5亿元,占地80亩。拟建设一套处理量为400吨/日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线、10MW汽轮机和10MW发电机,配套建设项目所必须的预处理设施和附属设施。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标段 | 专家 |
包1 | 刘春辉,张志琪,朱国栋,王昊,苏建斌,牛浩(采购人代表),王桂英(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件、(2015)299号文件规定和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招标代理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收取。
收费金额:7.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报价计算依据为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中标人中标价格:①**县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70元/吨;②**县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65元/吨;③**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65元/吨。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场西侧
联系方式:0933-****2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花园B2区正门三楼
联系方式:0933-****9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厚莉莉
电 话:151****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