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和《****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快环评审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攀环函〔2020〕67号),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的环评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22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2-****159
地址:**市**区三线大道69****科技城****中心)C404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脱密文本 | 受理时间 |
1 | 朱家垭口1号沟排土场综合利用项目 | **省**市**县新九**谷村 | **** | ******公司 | 项目总投资6800万元,环保投资731.14万元。项目拟对朱家垭口1号沟排土场堆存的低品位矿石进行综合利用,年处理废石量500万t,服务年限为9年。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道路施工、剥离表土、土石方和矿石开挖与装车过程采取湿法作业,禁止在4级及以上风力天气情况时作业;采场未覆土的裸露面清扫后,通过洒水车冲洗控尘;设置移动式喷水软管对表土临时堆场卸料点喷水控尘;剥离表土压实后堆放,堆场表面覆盖彩条布。交通运输扬尘通过道路采用泥结碎石路面、定期洒水、对出场车辆轮胎进行冲洗,运输车辆采用蓬布遮盖等措施控制。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沉淀后,作为控尘用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作为施工控尘用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雨季渗滤液及淋溶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部分用于场地控尘、剩余部分经水泵泵至企业高位水池,回用于选矿生产,旱季全部用于场地控尘;****公司已有化粪池+一体化生化处理装置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的润滑和保养、限制车速、禁止鸣笛、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芒果树移栽或外卖;剥离表土立即运至企业2024年度各类需要复垦的区域复垦,不能立即用于覆土绿化的表土及废土废渣运至表土临时堆场堆存;表土剥离及芒果树移栽过程中挖出的少量废石,全部作为项目区道路及雨水收集池、渗滤液及淋溶水收集池、车辆冲洗区等环保设施建设的回填用石;抛尾废石全部外卖;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分类回收,****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的集中堆放,****处理场。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公司1655平台设备维修区的危废库房,回公司二选厂自用或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生态修复措施: 严格控制项目占地范围,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对边坡各裸露面已形成终采面的区域,立即覆土绿化。 服务期满后,按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方案对露天采场平台及坡面、**道路及工程回填区(采坑),因地制宜地进行覆土复草复林,生态修复应采用适合当地生长植物。加强生态恢复监测和复垦植被管护,保证复垦成活率。 | 2024.5.15 | |
2 | **市**区布德镇三阳河火烧桥、民政村防洪治理工程 | 攀枝****中心村、布德村与民政村 | 攀枝****公司 | 攀钢集团****公司 | 项目总投资4509.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13万元。项目治理河段分为火烧桥段、民政村段两段,综合治理主要包含堤防工程、清淤疏浚工程2个部分,火烧桥段起于三阳河大庄段堤防末端,止于三阳河火烧桥上游107m处,民政村段起于三阳河布德村已建堤防,止于**区与**分界处。其中治理河段火烧桥段全程涉及清淤疏浚,民政村段大部分清淤,仅部分河段涉及**堤防。堤防工程主要在治理河段的两岸建设堤防,并配套建设排洪箱涵(管)、水位标尺、安全监测点等。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土石方扰动及风蚀扬尘主要采取湿法作业控制,在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下禁止土方开挖作业,并做好裸露地表遮掩工作。河道清淤过程产生的淤泥恶臭气体通过大气稀释、扩散,可得到有效控制。焊接烟气通过大气稀释、扩散,可得到有效控制。道路运输扬尘采取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加盖篷布,对道路洒水、清扫等措施控制。柴油发电机废气通过自带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产生量较小,就地浸润、蒸发损失,不会形成地表径流,其对环境影响可以忽略不计。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重复利用,不外排。基坑废水经集水坑沉淀后,作为施工控尘用水。淤泥临时堆场渗滤水经沉沙凼沉淀后,作为淤泥临时堆场控尘用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居民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作为周边耕地农肥。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机械噪声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阻隔、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可得到有效的控制。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开挖料除淤泥外全部用于回填,河道清淤开挖部分中的淤泥用于堤后绿化,无弃渣产生。其余建筑垃圾中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统****填埋场处置。河道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和生活垃圾一起送指定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2024.5.15 | |
3 | **市**区大河银鹿、彭家田、巴斯箐上段防洪治理工程 | **市**区**镇、**镇和**镇 | 攀枝****公司 | ******公司 | **市**区大河银鹿、彭家田、巴斯箐上段防洪治理工程位于**市**区,**江右岸一级支流大河干流,工程综合治理长度13.722km,**堤防11.61km,分为银鹿段、彭家田段和巴斯箐上段。银鹿段综合治理长度4.292km,起于**区**镇银鹿村木鼠栏坡,止于**镇龙王庙,**及加固堤防5.418km(左岸**2314m,加固142.3m;右岸**2823m,加固138.7m),河道清淤疏浚4.292km;彭家田段综合治理长度7.919km,****水库大坝下游400m处,止于**区**镇板桥村下板桥,**堤防4.312km(左岸堤防段2.665km,右岸堤防段1.647km),清淤疏浚河道7.919km;大河巴斯箐上段综合治理长度1.51km,起于**区**镇阳光家园桥,止于****处理厂下游330m处,**堤防1.88km(左岸堤防0.93km,右岸堤防0.95km),河道清淤疏浚1.51km。 | (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基础开挖、拌和等工序产生的粉尘、机械燃油废气。主要采取湿法作业、加强施工管理,在大风天气下禁止土方开挖作业,并做好裸露地表遮掩工作;移动拌合站采取场地围挡、地面硬化、水泥筒仓储存、密闭拌合、砂石料封闭遮盖等措施,符合《****搅拌站建设、管理和评价标准》(DBJ51/T104-2018)要求;对场区道路及时洒水、清扫,车辆封闭运输;清淤恶臭气体、焊接烟气、施工机械燃油废气经大气稀释扩散后排放。 2.废水: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废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重复利用;拌和站废水经沉淀槽收集沉淀后,重复利用;基坑废水、淤泥堆存渗滤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作为控尘用水利用;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居民化粪池、自建移动卫厕收集处理后,作为农肥利用。 3.固废:开挖土石方(含疏浚砂石)全部用于回填,无弃渣产生;建筑垃圾中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统****填埋场处置;河道垃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清表植物交加工单位,加工成生物质燃料利用。 4.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机械基础减震,混凝土搅拌机位于搅拌房内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5.生态保护措施:工程精心设计,最大限度减少工程征占地;枯水期实施,分段施工,干式疏浚,减少涉水作业范围;采取避让、减缓、恢复等生态保护措施,以及水土保持、污染防治措施,避免废水、废渣入河对水生生态环境影响;文明施工,施工结束对临时占地采取绿化恢复措施。施工结束后其生态影响得以消除。 (二)运营期:本项目包括堤防工程和清淤疏浚,属于非污染型生态类项目,运营期无废气、噪声、固废、废水产生。 | 2024.5.15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