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宏桥河山洪沟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九条规定,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县宏桥河山洪沟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
项目地点:**县常林镇
建设性质:**
建设规模及内容:综合治理长度为4.08km。项目综合治理起点为常林镇三会观下游石河堰,综合治理终点为坛神庙人行桥,主要建设内容为**护岸1.75km,其中左岸**护岸3段、长0.72km、右岸**护岸3段、长1.03km,河道疏浚1段、长3.0km。**穿堤涵管19座。拆除石河堰1处。**箱涵1座。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
通讯地址:**县常林镇
联系人:王彦淞
联系电话:187****5097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华评****公司
地址:**高新区高新区锦蜀街35号5幢610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156****3527
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该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该项目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网络链接: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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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