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款支付保证保险(南山智尚110千伏变电站综合楼项目)
**集团招标信息
招标单位 | 集团保险部 | 项目名称 | 建设工程合同款支付保证保险(**智尚110****电站综合楼项目) |
质保期 | 报名截止日期 | ||
招标邮箱 | zhaobiao@nanshan.****.cn |
项目保证金 | 1000.00元 | 帐户名称 | **新南****公司 |
帐号 | 233****12142 | 开户行 | 中国银行****支行 |
备注 | |||
备注:竞价****公司转账,不支****银行柜台现金转账。 |
标书联系人 | 无 | 办公电话 | 无 |
邮件 | 无 |
账户名称 | 无 | 账号 | 无 |
开户行 | 无 | 行号 | 无 |
标书收费标准 | 地址、电话 | 无 | |
备注:****公司转账,不支****银行柜台现金转账。注明标书费的用途或投标项目名称。 |
建设工程合同款支付保证保险(**智尚110****电站综合楼项目) | 1.00 | 批 |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信息 1、投保人(发包人):********公司; 2、被保险人(承保人):**新****公司; 3、工程名称:**智尚110****电站项目综合楼; 4、工程地点:龙****工业园; 5、工程内容:土建工程、给排水管道安装、电气预埋及安装、装饰工程(绿化、路灯、道路、门窗)等; 6、合同工期:12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1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8月10日,具体以实际进展为准。); 7、签约合同价:****000元; 8、保险期间:生效日为投保单位完成保费支付次日零时,到期日为2024年8月10日24时。 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智尚110****电站综合楼项目施工合同》。 二、保障要求 1、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当超过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日,投保人仍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工程合同款支付义务,且投保人拖欠的款项已超过保险单载明的索赔等待期的,或对于该工程****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且投保人或其担保人(如有)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被保险人仍未获清偿的工程合同款,保险人按照约定向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2、保险责任最高限额(担保金额):375000元(根据“烟建建管〔2023〕21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合同价款1000万元以下部分,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 3、免赔:免赔率不高于90%。 4、索赔等待期:不超过6个月。 三、保险条款 保险条款内容要求需与附件二一致;当保险条款内容与上述“保障要求”有冲突时,以“保障要求”约定为准。正式生成保单时,未经我部允许,不可添加特别约定。 |
投标厂商资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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